一对男女婚姻太草率 一年六次结婚又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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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11:43 扬子晚报 | |||||||||
一对中年夫妇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6次进出婚姻登记机构,在结婚和离婚之间徘徊。记者前日在深圳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到,实行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后,来办离婚的夫妻数量激增,其中不少夫妻对婚姻的态度过于草率。 王女士今年32岁,本科学历,面容姣好,在一家公司工作,早年落户深圳;刘先生今年45岁,本科学历,在一家企业工作,户口还在辽宁老家;两人均有离异经历。今年情人节
3月26日,离婚不到一周,王女士和刘先生带着新拍的结婚照和双方户口本及身份证,第三次来到婚姻登记部门。这次,他们是来修补这段婚姻的,当场又办理了复婚手续。但这并不是他们最后一次到婚姻登记处。此后,两人徘徊在离婚和结婚之间,一共多达6次。分分合合中,这对中年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上,或是写着感情不和或是写着了解不够。 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李焕元告诉记者:“过去,人们一提离婚,总认为不是件好事。要想离婚,不是单位的人劝,就是居委会的人上门做工作;到了登记部门还有调解期。如今,只要双方协议好离婚的事宜,如财产、子女等,即可当天办理、当天领取离婚证书。” 据该登记处统计,从去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到今年8月底,离婚夫妻达998对;而之前,每年在该处办理离异手续的夫妻约有400对。李焕元说,曾经有对上午来结婚的小夫妻,下午就来闹着办离婚。他强调,虽然新条例保护人们的婚姻自主权,但自由并不等于草率。郑英(据深圳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