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专营“黑幕”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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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13:47 扬子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长期以来,我国对盐业实行专营管理,中国盐业总公司虽为企业,却行使着诸多政府职能。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盐业公司和盐务局都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盐业公司既是食盐和两碱工业用盐之外其他工业盐的经营者,同时又是兼有盐业管理行政职能的政府管理部门,是盐政执法者和生产企业的主管部门。 长期的垄断经营,在盐行业内部形成了许多不为外人所知的“黑行规”,这些“黑行
目前,食盐每吨出厂价约为400元~500元左右,经过三级盐业公司后,最终以每吨1500元左右的价格到零售点,卖到消费者手中每吨就到了2000元左右。被各地盐业公司强行列入垄断销售之列的小工业盐,出厂时含税价为每吨100元~200元,但不少地区的盐业公司转手就以3倍左右的价格卖给了用盐企业。 我国盐行业存在的诸多弊端以及由此造成的种种负面影响,其根源在于政企不分、高度垄断的盐业管理体制。 “在这种管理体制下,盐业公司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他们怎么能做到公平行政、公正执法?”湖北省一家盐厂的负责人这样说。江西省一家生产企业负责人认为,这种盐业管理体制为盐业公司搞寻租、为一部分人搞腐败提供了条件,对盐业公司来说日子过得很好,可谓“朱门酒肉臭”,对制盐企业来说,日子过得很苦,可谓“路有冻死骨”。(姜在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