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征地拆迁前进行听证 征地补偿款年底全兑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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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16:4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 广东征地补偿款年底全部兑现,征地拆迁要实行听证制度,因征地出现严重群体性事件的地方将被停止建设用地审批。这是昨天下午记者从广东省政协专题协商座谈会上获悉的。 座谈会由省政协副主席石安海主持,副省长许德立出席会议并做汇报。省政协副主席周天鸿、李统书,秘书长杨懂等出席。
设安置区安顿困难户? 在省政协社法委的调研中,许多被拆迁户反映,征地拆迁补偿费偏低或迟迟不到位,他们回迁无期,有的投靠亲友多年,有的被出租屋业主停水停电逼迁。 对此,省政协主席会议建议,对长期不能回迁或现在栖身困难的拆迁群众,各地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可考虑建设安置区,或收购旧住房或闲置的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为被拆迁户提供廉租屋、经济适用房、低价位商品房。 征地拆迁要公示听证 至今年6月底,全省已兑现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7.79亿元,占应兑现总数的44.8%。余下的补偿款,省政府已要求各地必须在年底前兑现完毕,并严禁出现新的拖欠。同时,拆迁“烂尾”地块时,对暂时资金不足的,政府给予优惠政策,减免或缓交有关费用,允许其销售余下房屋,回收资金专用于收尾工程;确实无能力或开发商已跑掉的,公开拍卖,由新业主补偿安置。 许德立透露,政府在拆迁中,将由过去直接组织房屋拆迁转为“拆管分离”,不干预或强行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同时,对拆迁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擅自降低补偿安置标准、不及时解决被拆迁人合理要求的拆迁单位,将予“严惩”:不批准新的拆迁项目、停业整顿、依法吊销拆迁单位资格证书等。对征用土地和拆迁,要实行听证制度,在规划审批前以适当形式公示和听证,听取被征地、拆迁人的意见。今后,因征地出现严重群体性事件的地方,一律暂停其建设用地审批。(孙朝方 肖莹 邓旭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