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首次把立法纳入听证范围 鼓励民众参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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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18:4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10日电据央视国际消息,中国民政部今天举行首次立法听证会,民政部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扩大听证范围,鼓励民众参与民政立法。 在今天的听证会上,来自各地方的20多名民办非企业单位代表、有关专家和群众围绕民政部起草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草案)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并提出修改意见。
草案专门就民办学校、民办培训中心等社会单位的年检时间、年检内容和相应处罚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民政部表示,今后将继续通过专家咨询、组织听证、社会公示等多种形式来加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开放度、参与度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 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由民政部提前30天在网站和报纸上公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