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审判14人黑社会团伙案 主犯被判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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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05:01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沧州电(记者李家伟) 9月10日上午,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胜等犯罪团伙的14名被告公开宣判,一审判处王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万元,其他被告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王胜团伙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重点督办案件(本报8月11日曾报道),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胜自2001年以来先后纠集唐国祥、王萌等人,形成以王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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