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原外经贸厅副厅长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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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06:27 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电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10日上午依法对河北省原外经贸厅副厅长李友灿受贿案公开宣判。李友灿因犯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李友灿在担任河北省对外经贸厅副厅长兼河北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主任期间,于2001年8月至2003年4月接受北京森华创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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