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机关主动接受监督 广西监察厅开展政务评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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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08:45 新桂网 | |||||||||
新桂网9月10日讯(通讯员韦云忠)9月10日上午,自治区监察厅机关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开展监察机关的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明确要求监察机关要主动接受干部和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切实抓好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各项工作的落实。 自治区监察厅作为全区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的监督机关,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同时又是评议评价的对象,自治区监察厅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要统一思想认
动员会上,自治区监察厅领导对本机关参加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并且要求要加强领导,对照要求自查自纠,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当前,要建立完善政务公开、首问负责制、来函必复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窗口”单位要继续树立热情服务的意识,坚决杜绝生、冷、硬、推的现象。要认真研究好公开承诺的内容,切实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作者:韦云忠 (来源:新桂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