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发通告 沿岸禁止10种不良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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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08:46 新华网 | |||||||||
为充分发挥海河的整体效益,管理、保护好治理改造后的海河,维护好海河开发建设的优良成果和亮丽景观,市政府近日颁布了《关于加强海河环境管理的通告》。今后,擅自将车辆驶入海河岸边、随意喷涂广告、擅自游泳、带宠物、践踏草坪等10种行为在海河管理范围内将受到禁止。 按照《通告》规定,在海河管理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包括:1、用器物敲打刻画护栏、防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河道保洁人员的劳动成果,不得拒绝、阻碍河道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于侵占、毁损、盗用海河工程设施和拒绝、阻碍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完)(记者王月)(来源:每日新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