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部署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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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09:3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合肥市检察院近日全面部署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市委、市人大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黄同文对此作出批示:“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政治性、实践中的指导性都非常强。望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并注意做好总结和不断完善提高工作。” 满铭安检察长在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上指出:根据高检和省检察院的部署,我市两级
人民监督员主要职责是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的三类案件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外部监督,从制度上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它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几个环节建立起外部监督机制,是检察机关自觉践行“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重要举措。 (郭玲)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