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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食肆仅限5米 民意调查显示市民多异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09:44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廖颖谊) 住宅楼附近禁开食肆的范围限定在“5米”是否太近了?昨日,为期10天的《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修订征集民意工作结束。民意显示,大多数市民都对目前食肆离居住区太近而造成扰民的现象表示关注。广州市人大法制委表示,会再对“5米”范围是否适合进行论证。

  居民:最好在10米之外

  家住东山区的市民成美英表示,一家离他们居住地有6米远的食肆,长期令该处居民苦不堪言,其排出的黑烟更严重影响居民的身体健康。为此,成美英建议有关部门考虑一下“5米”距离是否合适。另一位住在三元里的市民也指出,他住在9楼,楼下1至4楼被打通出租做大排档,虽然9楼和4楼之间的距离已超过10米,但大排档每天油烟滚滚,还是让他们无法开窗。为此他建议有关部门除明确在一定范围内不能开设食肆外,还应增设处罚那些把场所租给别人开食肆的产权所有者或是出租人,避免部分人因一己之私利而将房子一再转租给食肆。

  此外,也有不少市民指出国内不少城市已经将禁开食肆的范围定在10米,希望广州也能将禁开食肆的范围再扩大一些。

  业者:不愿扩大禁开范围

  与居民们的呼声相对的是,一些目前已在居民区内开设食肆的老板却表示,虽然他们的食肆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居民的生活,但他们宁可接受相关部门加强对其排污状况的管理,也不愿扩大禁开范围。“假若扩大到10米,以广州目前居民区的密集程度来说,我们哪里还有生存空间?!”惠福东路一家大排档的档主范先生对记者说。他认为,广州的饮食业在全国来说发展得较为兴旺,食肆开在居民区内,也为居民提供了方便。

  人大:会综合各方意见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陈小清表示,市民和食肆老板在此问题上都各有道理,作为政府部门及人大在立法时要兼顾双方利益。市人大将就此专门召开座谈会,结合各方的意见,最后决定如何规定该范围。

  陈小清强调,其他城市的实际情况与广州有异,且立法时要考虑到日后的可操作性及对广州饮食业的影响,故即使要作修改,也不一定会扩大范围到10米。(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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