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470余万元贵州新闻出版局一副主任被判无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09:54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据新华社贵阳9月10日电(记者何云江)原贵州省新闻出版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侯福康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将146万余元售书款贪污,并收受贿赂413万元。贵阳市中级法院日前开庭,一审以受贿、贪污罪判处侯福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为牟取私利,1994年5月,贵州教育出版社副总编王伟力(另案处理)
2000年至2002年,侯福康时任贵州省新华书店教材、教辅发行中心主任。他利用新华书店对教材的统一征订和发行权,将外地出版社的印刷业务拉到贵州来印刷,并对印刷厂提出具体的、不断更换比例的“印刷业务费”和“宣传推广费”。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他“收取”这两种费用达413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