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从辖区过 强收清洁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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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09:57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黎奎)长寿区长寿湖镇狮子滩居委会近日出台一项奇怪的新规定:凡是长期过往该居委会管辖区域的车辆,均要缴纳60—100元不等的清洁费。记者前去了解情况时,发现镇里对此毫不知情。物价部门称此举严重违规。 车主投诉多
本月初,本报接到不少车主的投诉。涪陵至长寿的客车老板杨女士告诉记者,8月27日上午,她的车子经过长寿湖镇云集时,几名自称是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将她的车拦下,要求她按照物价局的规定缴纳100元的清洁费。几名工作人员解释称,她的车子经过长寿湖辖区时制造了垃圾,如果不缴这笔清洁费,以后就再也不准经过该辖区了。由于车子长期要从云集经过,杨只好按照规定缴了钱。杨称,和她一起缴费的还有几辆客车。 记者在杨女士出示的缴款收据上看到,盖有“长寿湖镇人民政府”的公章的收据上注明这100元钱为“卫生费”。 镇里不知情 昨日,长寿湖镇党委苟书记接受记者采访时一脸茫然,并向负责收费的部门及另外的镇领导了解此情况,所有人都称毫不知情。最后,镇财务处的一工作人员表示,刚刚成立的狮子滩居委会曾向镇财务室借了两本财务收据单和公章,可能是该居委会在收费。 狮子滩居委会的吴书记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的收费合理合法,由于该居委会管辖的区域无车站,而经过或停靠该辖区的车辆制造了垃圾,因此,他们按照物价部门关于车站、码头的收费标准对车辆进行收费。 这是乱收费 记者从物价局颁发的“核定收费标准许可证”上看到,上面只写明车站、码头包括公园等路面按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取。居委会是否偷换概念?吴含糊其辞。 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表示,物价部门只允许管理部门按照面积收取清洁费,根本没有任何规定对单个车辆进行收费,狮子滩居委会此举严重违规,他们将责令长寿区物价部门查处。(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