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莉事件”善后终结 山西中旅恢复出境游业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10:3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太原九月十日电(张恩梁波)记者今天通过山西旅游部门了解到:曾一度备受关注的山西游客张莉香港被拘事件已获圆满解决。张莉本人已于八月中旬返回家中,本人对善后处理表示满意。昨日,山西省旅游局宣布恢复山西省中国旅行社的出境游业务。 今年八月间,山西省中国旅行社违反旅游管理条例,致使太原一游客张莉赴港澳旅游时,因通行证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符被港方拘押。“张莉事件”发生后,一度引起境外媒体广
为迅速妥善处理此事件,山西省中国旅行社派专人陪同当事人家属赴香港移民局进行了探视,并花费十万元人民币聘请香港大律师应诉。 经港方法庭庭审,张莉当庭无罪释放,她回到太原家中后,山西中旅又聘请有资质的理赔师积极办理相关理赔事宜。 据了解,山西省旅游局暂停省中旅的出境游业务后,旅行社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组织旅游从业人员学习《出入境管理法》、《导游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其法制观念和守法经营意识。 山西省旅游局近日对该旅行社出境游停业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恢复其出境游业务。山西省中国旅行社已与泰国乐透旅贸有限公司达成直飞曼谷的旅游包机协议,从今年十月一日起至明年二月每周定期与泰国互换旅游团队。 记者了解到,山西省旅游局在处理“张莉事件”事件中,决定对山西中国旅行社作出四方面处理:暂停其出境旅游业务,进行内部整改。取消其上年度“山西省最佳国际旅行社”荣誉称号。在全行业通报批评。责成省中旅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 山西旅游管理部门要求,山西各旅行社要以“张莉事件”为戒,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旅行社经理人员和导游人员信誉档案,对于严重违规的违纪人员要建立“黑名单””,吊销其《导游证》、《出境游领队证》,警示旅行社不予聘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