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类事业单位要推向市场 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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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10:35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9月11日消息:我市事业单位改革的消息日前经新闻媒体公布后,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昨天,记者就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问:这次我市事业单位改革是不是所有的事业单位都要列入改制?
答:不是。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04〕35号)规定,这次事业单位改革,首先要将现有的事业单位分成监督管理类、社会公益类、中介服务类、生产经营类四类。对分为监督管理类、社会公益类的事业单位,重点是要深化人事、分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对分为中介服务类、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要逐步改制、推向市场,从事业单位群体中分离出去。今年的工作重点就是在中介服务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中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单位进行改制试点。 问:《温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改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下发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如果有些人员要咨询具体改制政策的话,应该向哪个部门咨询? 答:根据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工,有关事业单位改制政策统一由市政府体改办负责解释,如果有些人员要咨询具体改制政策的话,可向市政府体改办咨询。 问:事业单位如果要启动改制工作,该如何操作? 答:《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改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04〕138号)文件规定,由单位自行组织审计和资产评估,其结果进行公示,在此基础上制定改制方案,改制方案递交职工(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讨论和充分征求意见后,并将职工的安置费用、资产的核销和剥离金额分别报市人事、劳动保障、财政(国资)部门核实。改制方案由改制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市体改办审核后,由市属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审批。改制方案经市属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由改制单位的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温州日报记者马玉瑛)(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