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行长受贿毁前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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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10:53 温州都市报 | |||||||||
贤群 李翔宇 本报讯她原本有个美好的前程,却不好好珍惜,被一时贪欲生生毁掉。原中国工商银行永嘉县支行行长陈某因在放贷过程中多次收取别人好处,日前被永嘉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1994年8月,温州一家鞋业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资金向工行申请贷款。为了获得陈某的支持,该公司负责人余某送给陈某现金1万元。贷款成功后,为表谢意,余某先后两次来到陈某家里,每次均送现金5000元。永嘉瓯北一家阀门厂在贷款时受到陈某关照。该厂负责人吴某于1997年和1998年的春节期间,先后两次共送给陈某现金9000元。案发后,陈某退出赃款2.9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