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被判十二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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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12:1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据新华社广州9月10日电 广州日报原社长黎元江昨日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经查,1991年8月至2001年6月,被告人黎元江在任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兼广州日报社编委会总编辑、广州日报社社长期间,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3万元、美元1.9万元、港币1万元。
(来源:合肥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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