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治超掀起第二次浪潮 进入“绿色通道”有新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2日07:33 新桂网 | |||||||||
新桂网-广西日报讯9月9日,广西交通系统召开第二次治超工作会议,贯彻全国第二次治超工作会议精神,制订一系列新措施,掀起广西治超的第二次浪潮。 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治理,我区第一阶段的治超工作初见成效,全区共检查车辆30万多辆,检查出超限超载车辆3.48万辆,卸载或分装1.3万辆,卸载货物8.6万吨,恢复标准吨位的“大吨小标”车辆7838辆,对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护
在第二轮治超浪潮中,广西将加大力度,除严格执行交通部、公安部、发改委新出台的超限超载认定的统一标准,落实鼓励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的各项新的优惠政策外,还针对不少超限超载车辆绕道行驶、二次装载、夜间行驶、携带假证等逃避检查的恶劣行为,在全区县乡公路网中选择重点路段,迅速启动一批固定和流动治超站点,加大路面的执法力度,严查严堵,集中治理。 根据国家新部署,广西治超办对全区涉及国家发改委已公布的4批技术参数的“大吨小标”车辆,制定了今年12月中旬以前全面完成更正吨位的时间表,由各地交通、公安部门采取张贴告示,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发布公告,召开专门会议、专门发送通告等形式,统一公示本地需要恢复吨位的车辆牌号、所在企业、车主姓名,告知办理更正所需手续等措施,敦促运输企业和车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恢复标准吨位的工作,运输企业和车队要切实落实责任。 新部署要求,在继续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的特殊政策,确保绿色通道畅通的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进入绿色通道的运输车辆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的问题,对伪装或故意混装鲜活农产品以及持假冒绿色通道“通行证”的车辆一经发现,交通、公安部门可以立即收缴其“通行证”,不准免费通行,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今后不能再办理绿色通道“通行证”。对超限5%以上的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交通、公安部门也可以立即收缴其“通行证”,不再准予免费通行。对三次以上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和驾驶员,同样抄告车籍地交通、公安部门,由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作者:黄敬良 古雅明 (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