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出租屋意外伤害险有望本月现身深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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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2日07:35 潇湘晨报 | |||||||||
本报综合消息记者昨日获悉,深圳罗湖区房屋租赁管理局正在与泰康人寿深圳分公司协商,酝酿本月推出全国首个出租屋意外伤害险。 本月中旬,住在深圳渔民村的租住人将会发现在办理租赁合同的时候,会同时获得一份出租屋意外伤害险。房东只要支付每月5元的保费,一年内不论承租人变换多少次,只要在出租屋内发生意外伤害,甚至死亡,就可以享受一次事故最高人民币20万元的赔付金。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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