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北京:导游索要小费最高罚3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2日08:56 都市快报 | |||||||||
据北京青年报北京市人大11日表决通过《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条例明确规定,今后对饭店、旅游区(点)、大型游乐场等旅游项目进行审批要听取周边居民的意见,并应当举行听证会。同时,今后如果你在旅游中被导游索要小费,那么导游将会“遭遇”最高3万元的罚款。该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都市快报)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