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市取消农业特产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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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2日09:04 新华网河北频道 | |||||||||
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农民减负增收,调动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近日河北承德市政府根据上级相关精神批复了各县区农业税税率降低方案。 从今年起,农业税在计税土地面积核定口径、亩均常年产量、计税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全市综合平均税率在2002年市政府批复方案的基础上总体降低3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仍按
农业税正税税额的20%随同正税一并征收。农业税税率降低后,全市农民每年人均农业税及其附加负担为19.1元,比2002年减少15.5元,减轻44.7%,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全市农民及个体单位年均减负2000多万元,农业人口年人均减负700元以上,全市农民年人均税收负担比改革前(1997―1999年)3年平均的税费负担减轻7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