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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三农”问题需要制度创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2日10:13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小佳)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教授日前指出,虽然中央政府提出了各项支农政策,但“三农”问题仍然存在,要从根本上加以缓解,需进行一系列制度创新。

  据《光明日报》报道,温铁军认为,相比城市,农村经济的发展近年来较为迟缓。主要原因在于,目前中国农村还不具备让市场自发调节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等基本要素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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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业银行,不可能向高度分散、从事高风险生产的小农提供难以审查监督、无利可图的小额信用服务。他指出,官方金融从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的“退出”,反过来又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由此,温铁军提出,解决“三农”问题,为农村经济改革破题,可从三个方面进行:

  首先,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兴办并逐步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金融组织为“三农”服务。按照有利于缓解“三农”问题的标准大胆尝试和探索,如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所、中国农业大学等正在进行的小额信贷研究;然后,把各地的经验汇总起来,集思广益,在法律、制度的层面加以解决。

  其次,构建适合小农经济的管理制度,把降低制度成本作为政策出发点。注重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利用现在交通便利的条件,把县的单元切小,加强县级政府建设,同时弱化乡的职能,把乡变成乡公所,并取消七站八所,让村直接对县。中间环节的减少,必然会带来治理成本的降低。

  最后,中国农村是典型的小农经济,决定了必须用适宜小农经济的思路来解决农业问题。要将政府资金投到那些真正符合政府投资要求的农户,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理论创新和体制创新。东亚小农经济社会模式的基本政策值得借鉴,如对农民合作社采取特殊政策,放开农业外部规模经营。同时,我国农村需要多种形式的合作化模式,将农民作为生产力要素来看待,引导他们发展与农村经济有关的规模经营。组织农民进入加工、购销乃至餐饮业、金融业、保险业等领域,政府应给予资金支持、税收优惠。让农村劳动力成为乡村建设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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