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今年首次公布商品房开发商违约典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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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2日14:17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佳) 今天上午10时,中消协在位于南四环博大路的恋日绿岛嘉园召开该小区业主维权媒体见面会,以恋日绿岛嘉园作为今年商品房开发商违约的典型,首次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 据恋日绿岛嘉园业主介绍,该小区开发商有20项承诺没有按期兑现。通过多次交涉,开发商方面并没有给业主一个明确的答复。今年6月份,该小区业主将此情况投拆到中消协
但在9月1日,开发商没有按照承诺,对第一次调解内容进行答复。于是9月6日,中消协致函开发商,要求3日内对违反调解会议纪要的行为作出解释,并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而此后,中消协没有联系到开发商的相关负责人员。 “恋日绿岛嘉园开发商是第一个不理会中消协交涉的开发商。”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仅今年上半年,中消协就接到有关商品房的各种投诉达2.1万余件,而恋日绿岛嘉园将作为一个典型违约案例向社会公示。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开发商的这种行为,中消协将把材料上交到包括建设、工商等主管部门,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中消协公布恋日绿岛嘉园的部分违约事实 1.自2003年10月10日入住直至2004年8月2日始终未能开通天然气; 2.居民市政用电系统尚未申报安装,业主至今仍然使用施工临时用电; 3.擅自将小区内配电站从规划报批的地下位置改建在中心花园的位置; 4.售楼处系临时建筑,超期使用,占压了原规划中停车楼的建设用地; 5.小区出入口以及与回迁楼之间的隔离围墙尚未建设完成,无法实现封闭管理; 6.小区内夜间路灯照明系统至今仍无法投入使用; 7.小区道路建设不完善,部分道路被施工占用,部分道路尚未施工建设; 8.幼儿园、停车楼、配套商业楼、供热站等配套工程建设缓慢,根本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2004年9月30日按期交付使用; 9.中心花园绿地等绿化工程进展缓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2004年6月30日建设完成; 10.二期施工工地最近处距离居民住宅不足两米,经常昼夜施工,噪声扰民严重; 11.施工质量低劣,部分楼体出现局部沉降与墙壁裂缝,多数顶楼房屋出现大面积渗漏; 12.目前开发商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及功能性试验数据以及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绿化、邮电、通讯、安防、卫生防疫等多项必备的验收资料根本都不具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