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名政府雇员上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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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2日15:1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须三个月试用合格才能签合同 新华社电 曾任四川希望集团董事会秘书的邹琦,有幸成了深圳实行政府雇员制后的“第一条鲶鱼”———被雇担任南山区中小企业资讯服务中心主任。笔试,面试,他战胜了十余名从各地来的竞聘者。虽说他已在9日走马上任,但尚须通过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才能与相关政府部门签订正式雇用合同。
邹琦受雇管理的机构,是深圳首批采取雇员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今年4月才成立的这一机构,是深圳首家专为中小企业发展免费提供资讯服务的政府性机构。按照《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他和他的同事,实行的是市场化、契约化的用人机制,不是终身制。受雇的期限由雇用单位根据岗位任务确定,但每一雇用期最长不会超过3年;合同期满续签合同的,最多可续签2次,每一续签的合同期也不会超过3年。 深圳市人事局局长陈安仁说,《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深圳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勤岗位将一律实行雇员制。(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