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炒工会主席准备再起诉 市总工会表态:"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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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2日18:33 新华网 | |||||||||
“我们认为,唐晓东作为工会主席,有责任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应当受到《工会法》的保护”。9月12日上午,北京市总工会对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唐晓东被解职一事明确表态,“支持唐晓东走法律程序”。 唐晓东原在中日合资的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总务部经理和工会主席,曾多次为争取和保护职工利益出面与企业进行交涉。8月30日,他突然接到公司开除自己的通知,理
唐晓东对记者这样解释“失职行为”:“公司职工的饮用和生活用水一直有问题,我作为工会主席向公司反映无果后,在3月份把问题反映到了海淀区卫生局。卫生局检查发现公司从2002年开始就没换发卫生许可证,于是公司归咎为我的失职。我认为我只应该承担没有复检卫生许可证的责任,不算严重过失。” 因“失职行为”而被公司开除,唐晓东成为本市首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会主席。市总工会今天表态说,对唐晓东一案,市总工会和海淀区总工会一直十分重视,多次调查、协调,并曾提交两级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研究解决。对企业目前做出解除工会主席唐晓东劳动合同的决定,表示遗憾。对企业提出唐晓东严重失职的说法,我们有不同意见。出现这种情况,我们支持唐晓东走法律程序,也希望能依据有关法律得到公正解决。 唐晓东得知消息后,感到深受鼓舞,认为“市总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站出来说话,增强了我打赢官司的信心”。此前,唐晓东的起诉已经被海淀区法院驳回了一次,但他表示不会放弃,要“接着往上走”。 根据2001年10月27日颁布实施的新《工会法》第18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限。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有关专家指出,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解除与唐晓东劳动合同的理由不成立,与法律相违背。首先,唐晓东即使有过错也是在任总务部经理时,而并非任工会主席期间的事;其次,唐晓东未到法定的退休年龄,除此之外,以任何理由解除唐晓东的劳动关系都是非法的。因此,唐晓东的“过失”在程度上达不到“严重过失”,公司开除他的做法违反了《工会法》。(记者丁文亚)(来源:北京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