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上购物不给发票 研究生状告税务总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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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06:4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一个32岁的北京大学法学研究生,为了五毛钱的如厕费没有发票,曾将地铁公司告上了法庭。而这次,因为火车上自己买的东西没有发票,他又和国家税务总局打起了官司。 经常乘坐国内列车的法学研究生郝劲松,发现列车上出售的食品、饮料、书刊、扑克等物品都没有发票。
郝劲松称,在2003年11月24日去北京给某单位办事,乘坐K702次列车,在车上购买饮料一瓶,要求列车员开具发票,列车员告诉他“全国的列车都没有发票”。后经郝先生一再要求,列车方给他出具了一张证明材料:“2003年11月24日,K702次列车售该旅客鲜橙多一瓶,单价肆元整,特此证明。售货人:刘凯。”同时加盖了北京局太原段列车长张燕的专用章。 郝劲松认为,客运列车有重大偷税漏税嫌疑,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郝劲松给记者算了一笔帐,从2000年到2004年5月,中国铁路客运共输送旅客超过45亿人次,按平均每人次在列车上购买壹元消费品,共计45亿余元。按照饮食业营业税率5%计算,国家税务总局就应该征收2.26亿余元。 为此,郝劲松于2004年5月18日亲自去国家税务总局举报中心递交了举报材料。但在法定的期限内,国家税务总局并没有回复,由此,郝先生认为国家税务总局未履行法定职责,它的行为属于“不作为”,于是在8月8日向北京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法院已受理了此案。据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