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明年可到银行交学费 学校无学费直接支配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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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11:36 潇湘晨报 | |||||||||||
从9月21日起,任何学校若存在临时过渡性账户,将被视为“小金库”处理。昨日,湖南省财政厅透露,为从源头上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我省将建立一套新的教育收费收缴管理制度,并开始在湖南农业大学进行首家试点。从明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的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学费都必须直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账户。 学校将无学费直接支配权 “入学新生的学费已经不再直接缴入学校账户上,而是全部缴入到省财政厅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也就是说,学校将不再对学费有直接支配权。”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易继元介绍,非税收入的规范实行收支两条线,也就是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收缴分离征管方式,改变由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类学校自行开票、自行收费、自行存储的传统做法。 作为我省推行《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12个省直试点单位中的首个大中专院校试点单位,湖南农业大学的新生在缴纳学费后,将当场收到一张打印的《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上面将同时注明由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 无非税收入票据可举报 在教育收费全面实行非税收入管理后,任何学校如果不能开具非税收入票据,学生可以拒绝缴纳,并可直接向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举报。 易继元说:“所谓收缴分离,就好比我们到商场买东西,售货员给开票,我们不是把钱交给售货员,而是把钱交到收款处,这就叫收缴分离。” 由于具体的教育单位只负责开票,学生或家长可以通过银行把钱交到各级财政设立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这样,收费的透明度大大增加,便于有关部门监管,从而可从源头上遏制乱收费。 学生可到银行交学费 我省将全面推进教育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就是收缴分开,学校或教育部门开出收费票据,学生去代理银行网点交款),并建立全省统一的教育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执收单位现有的收入过渡性账户(包括财政部门为单位开设的属于非税收入过渡性质的财政专户分户)必须全部撤销,学校不得开设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否则视同私设“小金库”处理。 目前,我省已指定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并在代理银行统一设立“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用于归集、记录、结算非税收入款项。省级非税收入代理银行为省建行、省工行、省中行、省农行、中信实业银行长沙分行、交通银行长沙分行和长沙商业银行。各银行均开设了“湖南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兼具学费收款收据和银行结算凭证双重功能。本报记者邱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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