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少女轻信陌生人 误喝迷药被卖广州淫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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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09:38 新华网 | |||||||||
溜冰——跟陌生男子去吃饭——被骗喝下饮料——被拐卖到广州强迫卖淫——想方设法逃脱,这是两名17岁少女从9月1日到9日的生活轨迹。昨日,当记者见到这两名少女时,她们悔恨交加涕泪俱下:“我们不该这么轻信陌生人,希望别人知道我们的事情之后,不会像我们这样没有警惕性……” 9月1日喝下“奶茶”失去知觉
9月1日下午6时30分左右,小林(化名,广东潮阳人,17岁)从坪山来到横岗亲戚家玩,遇上了以前同在一家电子厂打工的小薇(化名,湖南常德人,17岁)。很久没见的两人先是一起到小薇舅舅家玩,然后又来到横岗189工业区一家溜冰场溜冰。当晚9时多,3名青年男子出现在她们面前,约两人去吃夜宵。这3人小薇并不认识,但经常在溜冰场见到,很面熟。于是,两人放心地跟着他们走了。 3名男子先是带他们去了一家的士高,然后带他们去吃饭。菜还没有上来,其中一名男子出去买了两杯珍珠奶茶,小林和小薇毫不设防,将奶茶喝了个精光,很快便失去了知觉。 9月2日被卖到广州“做小姐” 醒来后,小林和小薇发现自己呆在一个不大的房间里,身边有两名陌生男子看守,而那3名诱骗她们的男子已经不见踪影。两名陌生男子寸步不离守着她们,连上厕所都禁止关门。在小林和小薇的拼命追问下,陌生男子最后告诉她们:“你们已经到广州了,是来做小姐的,乖乖呆着吧。” 两名少女越想越恐惧,哭了起来。性格较为外向的小薇开始吵闹着要回家,被陌生男子狠狠打了一顿,背上、手上全是淤青。 9月3日一少女伺机逃离淫窟 9月2日下午,一名30多岁、自称“大姐”的女人到来,带走了一直吵闹不休的小薇。小林一个人留在房间里,被迫与其中一名男子发生了性关系。 为了能够逃出去,小林试图与这名男子搭讪,发现对方是老乡。小林开始与对方聊天,还主动表示自己愿意留下来。看着貌似乖巧的小林,这名男子渐渐放松了警惕。9月3日中午,趁该男子入睡之机,小林逃离了那间屋子。 从未来过广州的小林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她身上又没钱,没办法坐车或是打电话回家。她一个劲地跑,半个多小时后,看到路边有一家面馆贴出招聘启事招服务员,便停了下来,找到面馆老板央求他留下自己。 9月4日,小林找同事借手机,打了个电话给小薇的舅舅杨先生。 9月4日~6日家长到广州寻人未果 此时,两家人已经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接到小林的电话时又惊又喜。但一听说小薇还是下落不明,刚刚放下的心又提了上来。尤其是小薇特地从湖南老家赶来的妈妈,差点晕了过去。 9月5日一大早,杨先生和小林的父亲、舅舅一起来到广州天河区并找到了小林。凭借一点点记忆,小林带着3人开始寻找小薇。从上午11时到下午4时,别说小薇,连她们最初呆的那间小屋子都没有找到。 9月6日,小薇还是没有消息。 9月6日~8日小薇两次被迫卖淫 此时的小薇被“大姐”带到了广州江夏城中村出租屋。这里还有两名看上去比她年纪还小的女孩。4天里,“不听话”的小薇始终不愿意卖淫,已经挨了好几顿打。“大姐”吓唬小薇,当时她在深圳喝下的奶茶是有毒的,解药还要一年后才能给她。如果她不接客,就不给解药。 在“大姐”的软硬兼施下,9月6日,小薇被迫同意卖淫。当日下午,她被带到一家小酒店,接了一个“客人”。事后,小薇问“大姐”什么时候才可以回家,“大姐”的回答是:“我买你的时候花了两万块,等你把钱赚回来再说。” 看着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小薇,“大姐”让她休息了两天。8日下午1时多,“大姐”又带她来到了一个破旧的旅社,和一名姓陈的男子过夜。 9月9日被“客人”带回深圳 当晚,小薇和陈某发生关系后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并央求对方助她逃跑。陈某可能是动了恻隐之心,当即答应第二天送她回深圳。 9月9日上午,陈某没有将小薇送回江夏,而是搭上了回深圳的大巴,直接到了杨先生的家。面对小薇亲人的千恩万谢,陈某竟向杨家索要800元“劳务费”。杨先生提出要对方一起到派出所反映情况,对方见势不妙找机会溜了。 目前,警方已经受理此案。 (彭蓬) (来源: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