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干部考察要看八小时外表现 听街坊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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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09:4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13日电据现代金报报道,日前,浙江省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意见》,在全省推行对领导干部的生活和社交情况进行延伸考察。今后,在干部的任职前考察中不仅是要到其所在的单位了解情况,还要充分知晓他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以下简称“两圈”),充分听取其街坊邻里的意见。 ——县处级以下干部全面推行
该意见指出,“两圈”考察要重点在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县处级及以下干部的考察中全面推行。同时,省委组织部也已经对除此之外的其他各类干部的考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班子,在听取考察汇报时,要特别关注这一方面的情况;各级领导班子在讨论决定任用干部时,要问一问“两圈”有无异常反映。 ——干部要主动提供社会关系 今后,干部的考察要实现全方位。即由考察对象按照要求向考察组口头或书面提供家庭地址、家庭主要成员、个人爱好、家庭重大事项等有关情况;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户籍资料,获取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信息,并以此作为界定领导干部的“两圈”的客观依据; 采用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到考察对象单位、所在社区、家庭、街坊邻里向有关人员了解被考察对象的“两圈”表现;征询考察对象所在地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广泛收集干部监督信息。 ——建立干部任用考察体系 意见规定,考察组要将“两圈”考察的结果与工作圈考察的结果相互印证,考察材料要如实反映“两圈”考察中了解到的干部品德修养、生活作风、公众形象等方面的内容。要与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年度总结报告和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有机结合,与考察预告、考察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谈话诫免等工作配套推行,形成整体效应。(岳德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