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检察院反贪局建设亟待加强 反贪部门急需四类人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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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09:52 法制日报 | |||||||||
省级检察院反贪局建设亟待加强 反贪部门急需四类人才 本报中山9月12日电今天结束的全国检察机关境外追逃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省级检察院反贪局建设,充分发挥省级检察院反贪局的职能作用,确保今年反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当前反贪部门急需培养四类人才。
今年1至7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22913人;查办大案要案力度明显加大,共查处大案11150件,占立案总数的55.4%;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1767人,其中厅级以上干部109人;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国共起诉贪污贿赂案件被告人10945人,起诉比例上升5.8%;共判决8386名被告人有罪,有罪判决比例上升14.4%。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要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严格纪律,确保今年反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省级检察院反贪局处在承上启下的位置,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省级院反贪局要准确把握定位,充分发挥统领、指导和服务全省反贪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强自身建设,集聚和培养人才,提升统领本地区反贪工作全局的水平。 据了解,当前反贪部门急需培养四类人才:一是经验丰富、能够突破案件的侦查预审人才;二是具有现代管理素养、善于组织查处大案要案的侦查指挥人才;三是对职务犯罪规律特点和法律政策界限比较有研究,善于从全局上研究思考问题,具有较强写作能力的综合指导人才;四是运用专业知识和现代科技为办案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郑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