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奥运奖金分配的正义与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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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13:40 中国青年报 | |||||||||
作者:曹林 在奥运奖金如何分配的问题上,人民网最近做了个调查:97020名参与者中,75%的认为对具突破意义的金牌应重奖,13%的认为都是金牌,奖金差额不宜过大,其余的选择了“国家财力有限,重在精神奖励”。
而在现实中,奥运奖金基本上是对金牌平均分配的,比如说国家体育总局就统一奖给每位金牌选手20万元,各地官方的再奖励也基本上选择了这种平均分配方式。 应该说,结合我们的体育国情和本届奥运会我国健儿的表现来看,民意赞赏的“对具突破意义的金牌应重奖”这种分配形式,更接近奖金分配正义与效率的最大化;而不分轻重的平均分配,则是很不合理也很不科学的,这只会让奖金的激励效率在远离正义中大打折扣。 奖励有两个层次:一为“奖”,二为“励”。“奖”往往针对的是成果之前的努力:为成功付出的辛劳、汗水和智慧;“励”往往针对的是成功后的心理状态:为保持既有的成绩或进步继续努力———前者涉及的是正义问题:“奖”得是否公平;后者涉及的是效率问题:是否能达到“励”的效果。 先看奥运奖金分配的正义问题,显然,相对于优势项目预期中的金牌,一块具突破意义金牌的获得所需要付出的努力肯定要大得多。 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具突破意义的项目往往都是那些我们没有优势的项目,而“有优势”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有一套成熟的技术,可继承的宝贵经验,国际领先的教练和选手,名列前茅的历史成绩等等,乒乓球、跳水、射击、羽毛球等就属于这种优势项目———顶级的教练,成熟的技术,可继承的经验,这些优势都意味着优势项目上的选手相比于那些非优势项目的选手要省很多力。 而非优势项目上的选手要想突破,必须要付出超常的努力来弥补技术、经验、见识上的不足。比如说这次取得突破的刘翔,他的身体素质并不是太占优势,但他是中国田径界有史以来出国参赛次数最多的运动员,仅仅在2003年,他就出国参加了20场比赛,跑了35枪———正是如此频繁如此努力地参加比赛才造就了他的突破。 既然奖是对努力的回报,付出更多的努力就应该得到相对更多的回报,对具突破意义的金牌应该是重奖的,这关乎公平的正义。 再看奥运奖金分配的效率问题。显然,从中国体育的现状来看,我们需要更多项目的突破,特别是田径、水上、游泳这些传统项目的突破,有必要通过对这次奥运会取得重大突破项目的重奖来激发以后更多的突破。 虽然本届奥运会中国军团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跻身于金牌榜的第二名,但正如中国代表团团长袁伟民在盘点本届奥运会我们的成绩时清醒的意识:中国还不是一个体育强国。虽然在奥运会金牌榜排名第二,但我们在“119”项目上只夺得了3块金牌,这表明我们在奥运会的几个竞技大项中,还没有取得突破,要想跻身于体育强国,我们还需要更多更广更让人刮目相看的突破。 如何迎来这些突破,如何在选手中确立“勇于突破”的价值观呢?奖金分配上对既有“突破”的偏重是很好的一种引导方式。能激发出更多的“突破”,这是奖金分配效率的最大化体现。 本届奥运会后,世界都把目光聚焦到了北京,聚焦到了中国,人们都在预测2008年北京奥运中国军团的金牌数和排名将会再创新高,我们自己也在憧憬着4年后的光荣与梦想——要想在本土上演惊艳世界的辉煌,我们有必要完善各个层面的体育制度,奖金分配制度也是应该完善的制度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