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位被炒工会主席:两天内将再次起诉(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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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14:03 北京晚报 | |||||||||||
据了解,今年初,41岁的唐晓东曾以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违反《工会法》及不支付工会经费为由,到海淀法院起诉,但海淀法院立案庭书面裁定驳回“违反《工会法》”的起诉,口头通知不受理“不支付工会经费”的起诉。 唐晓东是在8月30日被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严重失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他则认为该公司是报复自己为工人争取权益的行为。昨天,本报记者采访了这位为工人争取了不少权益的工会主席。 工人用103票选他当头 据唐晓东介绍,他曾在北内集团人事处工作,后又做过党委、纪检方面的工作,1997年离开北内集团。2000年9月应聘总务经理一职到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去年8月22日成立工会后被推举为工会主席。 回忆当时成立工会的情况,唐晓东称,已有10多年历史的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是中日合资企业,除了3名日方高层外,主要由中方工作人员来负责公司事务。当时日方从一开始就不同意成立工会,后来职工自发组织起来才成立,海淀区工会作为上级工会在选举工会主席的当日也派出主要负责人到场支持。 尽管如此,唐晓东这个工会主席是“顶着日方的压力”通过“民选”无记名投票产生的,唐晓东说,当时全公司职工近200人,填表的职工为164人,到会投票的为106人,自己得票数为103票。选举之后,按照工会法规定,在一个月之内办理了各项手续,唐晓东成为工会的法人代表。 记者从唐晓东持有的一本海淀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工会法人代表证上看到:唐晓东经民主选举并报上级工会批准,任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工会主席,为本单位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期内,其职务受法律保障。在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发出的聘任书上写着:唐晓东的工会主席任期时间为5年。 当了头就得为工人们办实事 唐晓东表示,过去1年中发生的所有与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领导的“矛盾”,均来源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不这么做,就无法维护职工权益,我这个工会主席就不称职”。他笑言:“其实我也是被大伙推到前台的,自己干不出来‘欺负职工’的事情。”据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职工介绍,由于过去单位没有工会,职工们的加班费、劳保物品不能按时发放,许多职工也没有上三险。去年工会成立后,有双重身份的唐晓东以工会负责人身份和企业多次沟通,要求恢复劳保、加班工资和上三险。去年9月9日,针对许多员工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工会发出第一号文件,要求公司在9月30日前与员工签订合同。 去年11月3日,公司以唐晓东向北京一家媒体提供不真实的公司情况为由,决定解除其职务。公司贴出《关于解除唐晓东总务部经理职务的决定》:“……解除唐晓东总务部经理职务,回家待岗。待岗期间,唐晓东应认真反思,写出深刻检查……”当天下午海淀工会回应认为唐晓东反映情况属实。今年1月9日,经过海淀区劳动部门三方协调会,三环相模公司撤销原决定,恢复唐晓东工作岗位,补发两个月工资。 因“失职”被解除劳动合同 今年3月,海淀区卫生局在检查三环相模公司的集中式供水及生活饮用自备水源井时,发现该公司从2002年开始就没有换发卫生许可证。这期间,唐晓东正担任该公司总务部经理的职务。公司认为由于唐的失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三环相模公司决定解除唐晓东劳动合同。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总务部经理蒙笑言告诉记者,解除劳动合同是按公司的规定。“唐本来就是兼职的工会主席,因为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工会主席自然也就不让他当了。”蒙笑言称,这一情况他们已经向上级工会进行了汇报。 对此,唐晓东回忆说,正是考虑到公司不合格的饮用水会影响职工健康,他向海淀区卫生局举报了公司的饮用水卫生不合格的情况。不过没有想到的是,公司从2002年开始就没有复检和换发卫生许可证。 8月30日,公司通知唐晓东被解除职务,并给唐两天的时间交接工作。在该公司交给唐晓东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上,表明原因是唐在任总务部经理时存在失职行为。唐晓东承认,自己应该承担未复检和换发卫生许可证的责任。但他表示,自己承担的应是“领导责任”,由于此事由设备科专门管理,设备科的消毒人员应承担复检不合格的责任。他认为,根据《工会法》,自己不属于严重过失,不应被解除劳动合同。 被炒鱿鱼家人表态“值得” 记者了解到,唐晓东自被公司“炒鱿鱼”之后,现在属于失业状态,也没有在其他公司找工作。当记者问及家人的反应时,唐晓东说,妻子刚开始也埋怨他“怎么和公司搞成这样?”不过后来妻子也支持他的做法,说这是为了大伙的利益,一定要把大伙的事解决好。“我父母对我现在的情况也不是特别清楚,老问起工作怎么样,我说挺好挺好”。唐晓东无奈地说。 资方的杀手锏就是辞退 针对唐晓东被解除劳动合同一事,中国政法大学从事劳动法和社会保障研究的金英杰副教授指出 ,我国的基层工会组织,通常是按照企业原则建立的企业工会,工会依附于企业而存在,工会主席的任职基于其和企业之间有劳动关系。工会会员同时是企业员工,否则就不能成为工会会员。因此,虽然工会和企业从法律上说互不隶属,资方无权决定工会主席的人选。但资方有可能通过解除、终止工会主席劳动合同的手段,来达到变向干预工会事务的目的。 据金英杰介绍,国外的工会组织多是按照产业原则和职业原则建立,即同一产业或者同一职业的劳动者联合起来组成工会组织,工会不依附于企业。比如在美国影城好莱坞就有演员工会、艺术家联盟、剧作家联盟3个工会组织。这些工会独立于企业之外,工会主席是职业化的,与资方间没有劳动合同,就不存在工会主席被企业辞退而被迫退出工会的问题。 劳动行政部门应该介入此事 2001年修改的《工会法》第18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有个例外,即工会干部在任职期间个人存在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企业可以解除、终止与其的劳动合同。金英杰介绍说,这一规定强制保护了工会主席的任职,它保护了工会和企业之间平等、并行的关系,同时又体现了法律对企业经营管理权的保护。 金英杰认为,唐晓东有没有严重过失,企业必须举证。由此引发的劳动仲裁和诉讼不能完全依照企业的规章制度,应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来裁定。“鉴于此事在北京市引起较大反响,劳动行政部门应该介入。”金英杰表示,根据《工会法》第52条,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劳动行政部门应该查清唐晓东到底有什么过失,如果查实唐晓东确实存在严重过失,就应该支持企业合法的经营管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企业吃一颗定心丸,给大家一个交代。如果查实是企业进行打击报复,就应该依法保护唐晓东,坚决防止企业变向干预工会事务,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专家建议修改相关法规 就唐晓东与合资企业之间的纠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这体现出现行法律的不完善之处。对企业来说,辞退唐晓东依据的是《合同法》和《劳动法》,而唐晓东则依据《工会法》维权,这几部法律即非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又非特殊法与普通法的关系,不存在一部法的规定高于另一部法的问题。此外,三环相模公司是企业,唐晓东起诉时只能以劳动纠纷为由打民事官司,届时法院判案适用哪部法律有待观察。 姜明安建议再次修改《工会法》,当企业要辞退工会主席时,必须先召开职工大会,由职工大会决定是否罢免工会主席,如果工会主席有严重失职行为,工人的眼睛也是雪亮的,否则,由于工会主席是工人选举产生的,为维护工人利益必然会和企业产生磨擦,法律有必要给予工会主席更大力度的保护,不能获得职工大会的批准,企业就不能与工会主席解约。就像人大代表一样,警方不能随意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而必须先由人大批准。本报记者丁文亚 邱伟 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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