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整顿违规制式服装及标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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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14:28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日前,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和省政府纠风办最近联合发文,要求全省对统一着装进行整顿,并对发放的大檐帽、帽徽、臂章、领花等违规制式服装集中收缴处理,凡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的,要监督销毁。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整顿统一着装通知的精神和要求,我省要求各地按规定处理违规制式服装及标志,对未经批准的制式服装或违规库存制式服装,由着装部门集中上缴同级整顿统一着装办事机构处理,已发放给个人和库存的大檐帽、帽徽、臂章、领花等标志由着装部门集中收缴;对今年1月1日以后违规购置制式服装及其标志并配发给个人的,所发服装及其标志一律没收;已订购尚未生产或者正在生产中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应立即停止生产;擅自扩大着装范围的服装及其标志或配发给个人的帽徽、臂章、领花等标志,由同级整顿统一着装办事机构收缴处理;对行业服装及其标志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的,一律停止着装,由同级整顿着装机构督促整改,其标志要销毁。 李惠民(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