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同意就开收据,大厂婚姻登记处搭车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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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14:36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前两天,家住六合区的赵先生打电话反映,上星期他和女友去六合区民政局大厂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按民政部的规定,结婚登记工本费只有9块钱,可赵先生和女友却付了185块钱才拿到结婚证。 据赵先生介绍,那天,他和女友在一楼大厅交了9块钱工本费后,工作人员让他们到二楼领申请表。一上二楼就围上几名工作人员,一边教他们怎么填写材料,一边张罗着给他们
随后,另一名工作人员就为赵先生和女友举行颁证仪式。没有征得赵先生和女友同意,一名工作人员就开始对着他俩拍照,照完了就说要收100元,每张照片20块钱。赵先生发现,这些照片不过只是普通的数码照片。 就这样,赵先生在二楼总共交了185元后才拿到了结婚证。仔细看一下收据,上面盖的不是民政局的公章,而是“红地毯影视服务部”。再问工作人员是不是新人登记必须接受这些服务时,二楼的工作人员都不吭声了。 9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六合区民政局大厂婚姻登记处暗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办理结婚登记除了工本费9元以外,不要其他费用。 而记者发现,新人们在一楼交了9块钱,根本拿不到结婚证。记者跟随一对新人上到二楼的颁证大厅。工作人员见有人上楼,连忙上前介绍一种全套服务。一套85元,包括纪念照、证件复印等。所谓的纪念照,就是一张背景为红色的7寸合影。还没等这两位新人同意,一位工作人员就已经把收据开好了。紧接着,另一位穿白衣服的工作人员立即招呼两位新人去进行颁证仪式。台上的工作人员正拿着结婚证让新人宣誓,台下一位中年妇女已经拿起照相机,“咔嚓咔嚓”地照起相来。 记者问工作人员,新人在颁证仪式时都要照相吗?工作人员回答,颁证仪式肯定要照相。 照完四五张相片,台上的颁证仪式也结束了。中年妇女赶紧让两位新人到电脑跟前,看刚才颁证仪式的照片,一张20块钱,一套5张100块钱,还有一个相册20块钱。在中年妇女的催促下,这对新人付了120元。工作人员还特别解释说,民政局是不会乱收费的。 记者与照相的中年妇女搭讪:“你是民政局的吗?”她不置可否。记者又问,一楼二楼都是民政局的吗?对方回答,一楼是政务中心,只有5号窗口是民政局的,二楼整个都属于民政局。 当问及为什么收据上盖的是“红地毯影视服务部”,而不是民政局的公章。工作人员回答,红地毯服务公司是民政局下属的一个三产,相当于一个服务公司。 记者来到了一楼大厅的5号窗口“婚姻登记处”。这边的工作人员却称,二楼不属于民政局,提供的是另外的服务项目。 多家婚姻登记处收费情况暗访 六合区民政局大厂婚姻登记处和红地毯影视服务部,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搭车收费”。那么,我市其他婚姻登记处的收费情况又怎样呢? 【鼓楼区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大厅办理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结婚登记只要带户口簿和身份证,交9块钱。但据记者了解,登记结婚还要新人的合影,以及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工作人员却未作提醒。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合影可以在我们这边照,这里的服务都是民政局提供的。” 当记者走进给新人照相的房间,大约有四五对新人在排队等着照合影。记者注意到,这间房间的墙上,悬挂的却是鼓楼区社区服务中心的营业执照。当问这里的工作人员结婚登记要交多少钱时,他们回答,几十块钱,登记9块,照相20块,还有其他服务项目,如果需要你就办理。 【建邺区婚姻登记处】记者询问,结婚登记要交多少钱,得到的答复是几十块钱。记者又问,有没有什么项目是可以自选的,工作人员说,还有个盒子40块钱,需要就买,不要就不买。如果其他服务都不要的话,只要9块钱加2块钱复印费。 【白下区婚姻登记处】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结婚登记要37块钱。可婚姻登记处墙上挂出的收费标准上,却写着“结婚登记工本费”9元。 记者问:“不是说只要9块钱吗?”工作人员说:“你不要拍照吗?”记者说,照片自己带。工作人员又说,复印还要交10块钱,其他没有了,一共19块钱。 可记者注意到,工作人员让所有的新人都到518室领取申请表和复印材料。可往往还没等新人开口,这里的工作人员就开出了发票,根本不告诉新人这些项目是自愿办理的。 一对正在登记的新人被要求交了153元钱,包括拍照、放结婚证的盒子、婚姻关系证明卡等费用。这对新人交钱后,工作人员又让他们复印户口簿和身份证。新郎说,我们带了复印件了。工作人员却说,他们带来的复印件不符合要求。这对新人只得答应重新复印。接下来摄影师就张罗着给这对新人拍纪念照。 上个月在白下区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的金小姐说,她感觉婚姻登记处就像在搞婚庆服务,而且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新人们去登记结婚时,也不知道哪些是法定必须的收费,哪些是额外的服务。 据了解,国家民政部曾经一再重申,结婚登记只能收取9块钱工本费,不允许婚姻登记机关强制收费、巧立名目收费,并要求严格区分婚姻登记机关与婚姻服务单位的界限,必须做到人员、场地及收费三分开,禁止人员混用、场地交叉、收费混合的现象。 记者把有关婚姻登记处收费混乱的情况,向南京市民政局作了反映。民政局有关工作人员回答:是他们自己搞的,你问他们。 本组稿件由“南京零距离”供稿 (编辑 小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