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大火案6人将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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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0:37 华夏时报 | |||||||||
本报讯衡阳“11·3”特大火灾安全事故、责任事故犯罪案,日前已由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受理,原衡阳市永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革等6人即将出庭受审。 事故发生后,专家鉴定组作出了权威鉴定结论,认为衡州大厦的业主、施工及设计方违反有关法规,严重降低了工程质量标准,大大降低了其抗灾害能力。火灾是坍塌的外部诱因,而建筑物在设计和施工方面的严重工程质量隐患,则是造成大面积坍塌的内因。
此案将择日在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周小华)原作者:来 源: 华夏时报共有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