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芝肖像权案 法院昨再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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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1:0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香港艺人张柏芝状告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等侵犯其肖像权案(本报6月4日、6月5日曾作报道),昨天上午在合肥市中院再次开庭审理。昨天的法庭上,此案是否“一事两诉”、120万元损失是否存在,成为双方辩论的焦点。被告代理人认为,作为“东洋之花”侵犯张柏芝肖像权问题,此前已在上海、北京分别作出民事调解和终审判决,而且都已经生效。此案中涉及到的商品也在前两次诉讼之中,因此存在“一事两诉”嫌疑。
对于112.5万元的实际经济损失,7.5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要求。被告代理律师认为,对方的赔偿要求没有计算标准,而按照自己的标准来计算,即使东洋之花存在侵权行为,实际给张柏芝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只有十多万元。 昨日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肖献松)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