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男案昨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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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1:0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深圳消息备受关注的香港凤凰卫视董事局原副主席周一男“灭门”案(本报连续报道),昨天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作出一审宣判,以抢劫罪判处5名主犯罗军、张涛、郑安、胡钢、吴远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转移赃物罪判处被告人谢家政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王波有期徒刑2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军、张涛、郑安、胡钢、吴远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入户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致5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且实施抢劫犯罪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以严惩。被告人谢家政明知罗军提供的银行卡是犯罪所得,仍提取现金,其行为构成转移赃物罪;被告人王波明知吴远翠是犯罪的人,仍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其行为构成窝藏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罪名成立,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几名被告人神情较为平和,除吴远翠当庭表示将提出上诉外,其余几名被告人均未作出上诉表示。 (吴涛)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