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告大爷性骚扰获赔三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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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2:31 新京报 | |||||||||
成都首例性骚扰索赔案作出一审判决 本报讯 一位25岁的小伙子,做了66岁大爷的专职司机。大爷经常对他亲吻、搂抱,忍无可忍的小伙子最终向法院状告大爷“性骚扰”。昨日,成都青羊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大爷向小
昨日上午,法院宣判时,原被告都没有出庭。 法院查明:今年3月15日,25岁的巴中小伙子杨晶(化名)来到成都某设计公司,为该公司66岁的总设计师卢嵩(化名)当专职司机。“不久就发生了一件恶心事儿!”杨晶的代理律师刘利说,3月24日中午,杨晶躺在卢嵩家的沙发上午休,发现卢嵩正用手抚摸他的腿……杨羞愧难当,但身为司机也不好多说什么。 不料这以后,尴尬事儿却接踵而至:一次,卢嵩还趁只有他们两人乘坐电梯时,对杨晶拥抱、亲吻……杨晶称自己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不敢坐电梯、记忆力减退、精神恍惚、失眠…… 5月31日,杨晶决定辞职。离开公司时,杨晶要卢嵩写下了一份《道歉书》。辞职后,卢嵩不愿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杨晶将卢嵩告上了法庭,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万元精神抚慰金。 这份《道歉书》成了杨晶打赢一审官司的关键证据。法院最终判决:卢嵩在10日内在公司范围内向杨晶公开赔礼道歉,并给付杨精神抚慰金3000元。 《成都商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