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警方送新疆小偷回家(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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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3:22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日前,长春警方开展专项行动,抓获了一批新疆小偷和教唆、威胁新疆儿童作案的犯罪嫌疑人。至13日,被抓获的新疆儿童均已被警方送回新疆。 一段时间以来,在长春市的部分繁华街路、商业区和公交站点,新疆儿童拎包绺窃、抢夺财物的案件频发,群众反响强烈。为此,警方采取公开打击和秘密调查相结合的手段,在重庆路、红旗街、桂林路、站前广场等商业区域部署警力进行重点打击,先后抓获14名绺窃的新疆儿童。 由于这些新疆儿童年龄都在7岁至14岁之间,按照法律规定,属免予处罚范围。警方为了避免他们重操旧业,便把他们送到市救助中心,对能联系上家属的7名儿童,由其家属领回。对联系不上家属的儿童,警方派人将他们送回原籍。 《长春晚报》供稿(来源: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郭剑)山西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文章注明来源:“山西日报、山西晚报、三晋都市报、山西法制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及其下属子报,未经文章所注明来源媒体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过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行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保留相关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章注明来源不属于上述所列媒体的,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 联系方式:山西新闻网 电话:0351--428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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