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扰同性老工程师公开道歉(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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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3:22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由《华西都市报》率先披露的我国首起发生在同性间的性骚扰案昨日在成都一审宣判,法院判决66岁的工程师黄中在判决生效10日内向25岁的小喻公开道歉,并赔偿小喻精神抚慰金3000元。 昨日上午9时许,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再次开庭,除双方代理人外,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出庭。几分钟后,法院当庭宣判:判决生效10日内,黄应在该公司范围内向小喻公开赔礼道歉,并向小喻支付精神抚慰金3000元。 庭审结束后,黄的代理人蒋加胜明确表示不服判决:“我们肯定要上诉。”相反,小喻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对这一结果,我们基本满意,因为法院已明确认定黄中侵犯了小喻的人格权。” 多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小中说,我国至今未对“性骚扰”作出明确界定,但这种行为轻则可被视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拘留、罚款等行政处分,重则可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等罪,受到刑事制裁。 徐还说,我国理论界普遍认为,这种侵犯公民人格权的行为既可在同性间也可在异性间发生,而这一判决的最大价值在于:它从我国司法实践角度,首次确认了同性间性骚扰也成立。 《华西都市报》供稿(来源: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郭剑)山西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文章注明来源:“山西日报、山西晚报、三晋都市报、山西法制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及其下属子报,未经文章所注明来源媒体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过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行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保留相关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章注明来源不属于上述所列媒体的,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 联系方式:山西新闻网 电话:0351--428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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