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要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须建感染性疾病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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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3:52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卢亭) 卫生部昨天发布通知,要求全国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于今年10月底前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和传染病科合并整合,建立名为“感染性疾病科”的科室,该科室被要求独立设置治疗室、卫生间等设施。 通知解释说,感染性疾病科负责就诊患者的传染病筛查和感染性疾病治疗。二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设置独立的挂号收费室、呼吸道(发热)和肠道疾病患者的各自候
据介绍,出台该通知是因为在目前,原已被控制的传染病死灰复燃,新的传染病陆续出现,突发性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有发生。同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耐药菌株不断增加,使得感染性疾病发病率上升,治疗难度加大。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可达到及时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有效救治感染性疾病的积极目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