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者公然叫卖逃逸者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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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3:54 时代商报 | |||||||||
线索费开价1万元,律师认为涉嫌敲诈和包庇罪犯两项刑事犯罪目击者公然叫卖逃逸者车号 “想知道撞你那台车的车牌号码吗?先拿1万元!你不买也没关系,回头我可以卖给肇事司机。”车祸目击者的一番话,让伤者气愤之余也凉透了心。
律师认为,目击者这种卖线索的行为已经涉及了犯罪,而且是涉嫌敲诈和包庇罪犯两项刑事犯罪。当街遭遇飞来横祸 今年7月31日傍晚,魏强(化名)在沈阳市第28中学附近横过马路时一辆蓝色的桑塔纳轿车从他的右侧猛撞上来,巨大冲力将他撞飞,失去重心的他先是头部撞到了汽车的挡风玻璃上,接着是肩、腿等处的巨大疼痛……当魏强恢复知觉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身上缠着厚厚的绷带。他仍牢牢记着车祸发生时的瞬间:“当时车速太快了,我感觉那个司机根本就没踩刹车。”肇事逃逸车号成谜 魏强是后来才知道,就在他重重落在地上的时候,那辆肇事的“桑塔纳”根本就没有停车,肇事司机反而猛踩油门,加速逃离了现场。一些在场群众说,因为事情发生过于突然,而肇事车辆跑得也太快,只看清了车牌上的最后两位号码。现场的热心群众拨打了报警电话,急救车及时赶到,魏强被送到了沈阳市脑科医院进行救治。车牌号码公开叫卖1万 当魏强正在为肇事车逃逸而无计可施的时候,一中年男子声称自己在肇事现场记住了肇事司机的车牌号码。魏强遂与之电话联系,但原本难以抑制的兴奋却被满腔愤怒所取代———该男子虽然表示看清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也愿意提供线索,但他提出条件———“想要车牌号码必须用1万元来‘买’!” 这位目击者还得意地声称,如果不出钱“买”证据的话也没关系,他还可以卖给肇事车司机。魏强立即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求。 这次的车祸让魏强足足在家修养了一个多月,所有的医疗费、营养费等各种费用都由他自己承担了下来。昨日,当记者采访他时,魏强的伤已经基本痊愈。当再次提起这件事情的时候,魏强依然觉得:“这种交易太赤裸裸了,无论在经济上还是道德上我都不能接受。”见习记者 吴镝律师说法:辽宁金源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培文介绍,目击者的这种行为从法律意义上讲已经涉及了犯罪,而且是涉嫌敲诈和包庇罪犯两项刑事犯罪。另外,目击者提出的这种交易是显失公平的,假如交易成立的话,付款人也有权利在交易之后起诉他的“不当得利”罪。我国宪法明文规定,依法检举举证是我国公民应尽的义务,该目击者知而不报是没有尽到公民义务,从另一种意义上讲,这也是道德的沦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