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旭兵)9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研究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宜。会议决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9月21日在郑州召开,会期预计5天。
经主任会议通过,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为:1.审议《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草案);2.审议《河南省工会条例》(修订草案);3.审议《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草案);4.审议《河南省土地登记条例》(草案);5.审查批准《郑州市饲
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6.审查批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郑州市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7.审查批准《洛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8.审查批准《洛阳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9.审查批准《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10.审议省政府关于增加农民收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情况的报告;11.审议关于我省部分重点建设项目的视察报告;12.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13.审议关于郑州等10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14.审议关于对新乡、鹤壁、漯河、平顶山、驻马店市贯彻执行《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报告;15.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关于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16.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17.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18.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19.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20.人事任免事项。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