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适龄公民须办兵役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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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4:4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浙江正酝酿建立公民兵役证制度,今后在招录公务员、办理出国出境或招生、招工手续时,用人单位将检验适龄公民的《浙江省公民兵役证》,无兵役证或有拒服兵役记录的将不予办理。这是《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草案)》中一项重要规定,该草案已经省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正提请省人大审议。 草案规定,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于当年9月3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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