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主犯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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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6:11 深圳商报 | |||||||||
香港凤凰卫视董事局原副主席周一男被灭门案昨判决 5名主犯被判死刑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实习生江波)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香港凤凰卫视董事局原副主席周一男等5人被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5名主犯罗军、张涛、郑
市中院认为,被告人罗军、张涛、郑安、胡钢、吴远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入户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致5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谢家政明知罗军提供的银行卡为犯罪所得,仍提取现金,其行为构成转移赃物罪;王波明知吴远翠为犯罪的人,仍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其行为构成窝藏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法院审理查明,罗军、张涛在抢劫预谋中已明确杀人灭口,在抢劫过程中明示杀人灭口时,郑安、胡钢亦无异议。证据证实,罗军等4人在抢劫过程中杀人灭口事先有预谋,当发现周一男的信用卡余额中达600余万元后,实施杀人灭口行为,以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信用卡内钱财的目的,这是抢劫实施过程的环节之一,故只应认定4人构成抢劫罪。对罗军在中国银行卡上提取5000元因没有此卡银行纪录,且只有其本人供述,对此款不作认定。对罗军辩护人提出罗军有检举立功表现,经查没有证据证实,不予认定;对吴远翠辩护人所称吴有自首和立功表现,不予采纳;对谢家政辩护人称谢不清楚提款卡的来源,不予采纳,因其转移赃物罪主观故意明显。 法院认为,在共同犯罪中,罗军提起犯意、组织策划、参与犯罪预谋、实施抢劫行为,张涛参与犯罪预谋,组织郑安、胡钢实施抢劫、杀人行为,郑安、胡钢积极实施抢劫杀人行为,均系本案主犯;吴远翠自始至终否认自己事先知道要杀人灭口,仅有罗军、张涛的供述提及吴远翠知道要杀人灭口,证明吴远翠知道预谋杀人的证据不充分,但吴远翠提起抢劫犯意、参与犯罪预谋、确定作案时间和目标,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是主犯。5人抢劫犯罪的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严惩,张涛、胡钢为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案情回放 2004年5月间,被告人罗军、吴远翠预谋抢劫,吴提出抢劫其朋友向永进(女,28岁)在本市福田区福民路石厦北一街信托花园的住处。后罗军与被告人张涛商量抢劫的事情,并让张涛找人一起作案。张涛找到了被告人郑安、胡钢一起作案。罗军、张涛、郑安、胡钢一起商量抢劫,并商定杀人灭口。随后,罗军、张涛、郑安、胡钢到信托花园踩点。随后,罗军等人在湖南株州购买了4把刀具。期间,吴远翠电话通知有作案时间,罗军等人遂于5月23日回到深圳。 5月26日16时许,吴远翠知道向永进住处只有保姆林静一人在家时,当即通知罗军。罗军遂叫上张涛、郑安、胡钢3人,携带事先准备的刀、胶纸、手套等作案工具赶到信托花园,以送东西为名骗保姆林静打开房门,入室后用胶纸捆绑林静的手、脚及封嘴。随后,罗军到信托花园门口守候。当日17时至23时许,被害人向永进及其女儿杨小燕、周一南、党振江先后返回住处,被罗军等人捆绑制服,并抢走房内的1万余元现金、钻戒、手机、银行卡等物品。随后,罗军在银行柜员机上查询,得知周一南的一张银行卡内有人民币600余万元时,遂打电话告知张涛。张涛、郑安、胡钢等人得知这一情况,同时发现被害人党振江已死亡,遂将周一男、向永进、杨小燕、林静等人灭口。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实习生江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