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工人争权益 工会主席被企业开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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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6:54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北京市第一个因争取职工权益而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会主席唐晓东,得到了北京市总工会的声援。12日北京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对企业提出的“严重失职”持不同意见,表示支持唐晓东走法律程序,并希望此事能得到公正解决。
记者13日上午获悉,唐晓东表示他将根据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法律专家的时间安排,于今天或明天前往海淀法院起诉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 唐晓东原是一家中日合资企业的工会主席,曾多次为争取职工利益出面与企业进行交涉。然而,他在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任工会主席刚刚一年,便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理由是唐晓东在任该公司总务部经理时出现过工作失误。 此事被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极大反响。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主任吴革表示,工会主席任期内是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非他有严重过失或者达到退休年龄。而唐晓东的“过失”在程度上达不到“严重过失”,公司开除他的做法违反了《工会法》。据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