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非礼他赔了3000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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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7:13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谢璐)今年6月,小伙子小于一纸诉状将老工程师张陵告上法庭,理由是张陵多次在家中、办公室、车上和电梯中强行拥抱、亲吻并接触其隐私部位,令小于身心饱受巨大伤害。青羊区法院昨(13)日对本案作出判决,张陵向小于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3000元。 案情回放 老工程师有特别“爱好” 25岁的小于毕业于电子科大,今年3月15日,小于经人介绍到成都某设计院为66岁的总设计师张陵当专职司机。一个星期后,小于就发现对他特别好的老张有些不对劲。小于在诉状中称,那天中午,他在张陵家中的沙发上休息,刚刚入睡就感到身上痒痒的,睁眼一看,张陵竟然用手抚摸他的大腿。 从那天开始,小于就陷入了噩梦中,家里、办公室、车上……甚至电梯,都为张陵提供了“方便”。有时候车停下来等红灯,张陵也会不失时机地抚摸小于,令小于产生了不敢看红灯、不敢坐电梯、精神恍惚等症状。张陵还经常给小于打电话,内容均为“我喜欢你”、“我爱你”等骚扰语言。 愤而辞职 他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今年5月31日,不堪骚扰的小于终于决定离开公司。同日,张陵向小于出具了一份《道歉书》。 6月中旬,小于向成都青羊区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张陵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并向其公开道歉和承担诉讼费。 小于的律师刘先生表示,张陵的骚扰行为严重侵犯了小于的人身权利,具体而言,是侵犯了小于的人格权。 法院判决 支付抚慰金并道歉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陵承认《道歉书》是自己所写的,但称是在小于的胁迫下所写,认为原告主张的事实不成立。 青羊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张陵对小于的骚扰行为有《道歉书》为证,其内容证明了张陵在违背小于意志的情况下对其人格权利实施了侵害行为;张陵则拿不出在小于胁迫下写《道歉书》的证据。 法院最后判决:张陵在设计院范围内向小于公开赔礼道歉,于10日内向其支付精神抚恤金3000元并承担诉讼费。 猥亵同性可同猥亵异性论处 四川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刘力:根据案件分析,张陵的行为确实侵犯了原告小于的权益,但情节的严重程度不足以构成犯罪,因此法院将该案作为民事案件处理,判决被告支付精神抚慰金。 刘律师同时指出,虽然我国的法律没有对同性间的“性骚扰”做出明确认定,但同性间仍可构成猥亵、侮辱等罪,情节严重者可按异性间的猥亵、侮辱等罪同等处理,将受到刑法制裁。(因涉及个人隐私,文中原、被告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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