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分钟智救轻生男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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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7:52 北京青年报 | |||||||||
警察喊话群众鼓掌吸引注意力 999急救中心备好担架急救箱 本报记者报道 昨天上午10点23分,读者赵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称,一名男子爬上东直门外新东路口西北角的路灯,在7米左右的高空不停向下喊话,该男子脸上有血污,神情激动,还不停地用头撞灯杆。
10点45分记者赶到现场时,周围围观的群众已经有100多人。记者看到在路边7米多高的路灯顶端站着一个50多岁的男子。这名男子光着双脚站在路灯顶端一个凸起处,不时向周围的群众呼喊:“我死得冤枉,我要见我的家人。”在灯下有六七个警察围着他喊话、询问情况。慢慢地,这名男子告诉警察他姓于,他要见他的家人。当警察问他亲人的姓名、在什么地方时,他却回答记不住了。 为了让警察能更清楚地听到他的讲话,老于从灯杆顶端慢慢地滑下来,在一个离地面3米左右的广告牌的横梁上蹲下。 11点左家庄消防队的云梯车赶到现场,老于看见云梯车之后又立刻爬回到灯杆顶。消防队员为了减少对他的刺激,只将云梯车停在路边,没有立即采取行动,警察也一刻不停地在做劝说工作。 11点08分999急救中心的救护人员也赶到了现场,担架、急救箱都放在离路灯不远的地方。 11点半左右一个穿橘红色衣裤的女子来到路口,向老于喊话说,亲人马上就到,让他先下来。这名穿橘红色衣服的女子告诉记者,老于来北京时钱被人偷走了,因此可能精神上受了点刺激,他的亲人下午才能到北京。 11点40分消防队员在灯下支起了橘红色的救生垫。 由于现场围观的群众愈来愈多,12点左右警察在离路灯3米的地方拉起了警戒线。这时候云梯车慢慢开到了路灯的后方,3名消防队员乘坐着云梯借着树木的掩护慢慢接近老于,同时,在另一边警察们打开了警报,并用高音喇叭向他喊话:“我们已经 接通了你家人的电话,你下来解决问题!”当消防队员离老于只有一个身位的距离时,灯下一个机智的警察突然用喇叭喊了起来:“老于快看啊,你的家人来了,就在这呢!你快看啊!”为了吸引他的注意力,现场所有的群众都不约而同地鼓起掌来,并齐声大喊:“老于,看这边!” 等老于发现时,消防员已经离他很近了,一名消防员用准备好的绳索套住他上身,另一个消防员则用力将他拖到了云梯上。随着云梯平安落地,现场再一次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12点10分被救下的老于被警方带走,随后拥堵了1个半小时的交通得以恢复。 线索提供 赵先生 线索奖励 300元 链接 “跳楼者”应负何责 用跳楼、跳塔吊等达到某种个人目的的事件屡见报端。最常见的结果是,公安、消防等通力配合,把人解救下来。但公共秩序却因此长时间被打乱。北京中兆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公卫认为,从扰乱公共秩序的角度出发,“跳楼者”应对自己所造成的交通堵塞等负责;如果对公共财产造成破坏,“跳楼者”还要对自己所爬场所的正常工作或运营中断负责,如爬高压电线杆要终止供电等情况。明显属于跳楼“秀”的行为,可以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他法规进行处理。西安市公安局就曾出台《关于妥善处置以攀爬设施的方法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通知》,要求务必严肃处理攀爬公共设施“扬言自杀,要挟他人”的扰乱公共秩序行为。该通知规定,公安机关根据这类行为对公共秩序造成的危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当事者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作者:程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