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大设立25年敲定190多件重大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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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8:57 新华网 | |||||||||
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设立25周年,广东省人大主任卢钟鹤昨日接受广东主要媒体采访时表示,随着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正在实现三个转变,从程序性监督逐步转变为实质性监督,从整体性的面上监督为主转变为整体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从单纯的宏观工作监督转变为宏观监督与微观监督并举。
立法要避免部门利益法律化 卢钟鹤说,广东一直是全国立法的一块“试验田”。25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订和批准地方性法规431件,现行有效的336件。其中有不少法规是在国家尚未立法的情况下,进行试验性、自主性立法的探索。如广东省技术市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一批法规,都是在全国没有先例的情况下探索制定的。这些立法不仅为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也为国家相关立法积累了宝贵经验。 卢钟鹤说,今后在立法方面要避免部门利益法律化。要在规定政府管理权力的同时明确其承担的责任,同时要突出保障老百姓享有相应的权利。要增强立法的透明度,不断推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把一些牵涉面较广、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等方面的法规草案,通过登报、上网、召开征询意见会、立法听证会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某些专业性、试验性较强的法规委托专家学者负责起草。 对于近日省人大财经委与省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联网,卢钟鹤表示,此举将有利于对政府“花钱”进行实时监督,促进政府依法理财,有力地增加了监督的刚性和公开性。省人大常委会今后将继续通过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布省人大年度监督内容,在网上公开征求、收集社会各界对评议对象的意见。 根据议案形成699项决议 卢钟鹤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批监督计划和预算、评议等监督制度,推动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与此同时,省人大常委会也将深入体察民情,充分反映民意,“我们要监督‘一府两院’,也要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大的一项重要的法定权力,卢钟鹤说,“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据介绍,2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从本省实际出发,就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涉及国计民生,带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共通过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190多项。根据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先后作出关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加强江河整治、解决农村饮用水问题、耕地保护、山区文化建设等699项议案的决议。同时,加强对政府办理议案工作的跟踪监督,推动了一系列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的解决。(李桂文任宣)(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