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输了却不知原告是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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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9:22 现代快报 | |||||||||
2004年4月9日,东台市东亭市场经营服务中心因合同纠纷,将20名个体经营业主告上了法庭。东亭市场经营服务中心在民事诉状中称,市场在2003年4月15日与被告签订了门面房的租赁合同,租期从2003年4月1日起至2004年3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被告拒不迁出所承租的房屋,已构成到期不交还租赁物的违约行为。作为被告的20名个体经营业主却认为,他们并没有违约,他们当中大部分人已经向原告支付房租至2005年3月31日,而且,合同中早已注明,“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东亭市场经营服务中心
东台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定20名个体业主败诉。然而,东亭市场经营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及该中心的董事长周汉明却称,他们并没有告这20名经营业主,一位业主说,法院的判决是下来了,可他们到现在还不知道是谁把他们告了。 市场法定代表成未告经营户 东亭市场是1992年东台工商局兴办的,当时由于资金不足,向社会承诺谁集资谁租赁,他们中大多数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集资进场的。东台市工商局于1998年12月将东亭市场的所有权转让给该局退休干部徐坦等262名自然人,当时东台会计师事务所对东亭市场的资产评估为2848330元,徐坦等人于1998年12月31日向东台市工商局付清了产权转让金。 2001年12月,徐坦提请辞职得到董事会的批准。徐坦辞职后,东亭市场经营服务中心29名工作人员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周汉明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但东亭市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仍旧是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徐坦。周汉明告诉记者,在他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后,就曾要求东台工商局更改相应的登记,但工商局并没更改,因此东亭市场到现在仍是原来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面的法人代表依然是他的前任徐坦,企业税务登记证也因此没能变更。 记者在东亭市场经营服务中心将20名个体户告上法庭的诉状上看到,原告的法定代表人是徐坦,而徐坦在出具的一份声明中指出,他已经于“2001年12月25日办理了移交手续,离开了单位”,至于以后中心的事务“与我无关,我概不负责。”周汉明说,中心也没有将20名个体户告上法庭,服务中心的公章、账册等已经被工商局收取了。 工商局二线干部掌市场公章 周汉明告诉记者,1998年工商局将东亭市场转让给262名自然人中,除7人外,都是东台市工商局在职干部的家属和离退休干部。他这个董事长并没有什么实权,市场的工程、市场股东分红比例等都由工商局的姜义富副局长点头同意了,他才能签字通过。 东亭市场经营服务中心职工倪锋说,2003年8月11日,东台市工商局副局长姜义富带着一个两人工作组,强令东亭市场经营服务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王巧平交出了市场的公章;8月21日,工商局工作组的何伯勤收缴了中心的财务印鉴、查封了账册。 东台工商局称此事与己无关 东台市工商局的姜义富副局长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东亭市场早就已经和工商局脱了钩。至于工商局的工作组,那是东亭市场股东大会的决议,聘请的两人中,只有何伯勤为工商局退居二线的干部。 何伯勤接受记者采访时确认了市场的公章确实在他那里,市场的日常工作也确实是他在主持,他也确实是工商局的干部,但已经退居二线。对于他怎么会于2003年12月30日在东亭市场经营服务中心与东台市国贸大厦公司就租赁东亭市场综合楼一层和二层、东亭市场菜场楼、宰鸡场等场所的合同上,代表东亭市场签上自己的名字时,何伯勤说,他是受东亭市场的委托。然而,东亭市场经营服务中心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汉明称,他们根本就没有授权给何伯勤,他是在租赁户被通知撤离市场时,他才知道何伯勤与东台国贸大厦签了这样的租赁合同。 记者了解到,1992年兴建的东亭市场,到现在还没有土地使用证、产权证。 2004年7月22日,20名个体租赁户已经就此事上诉至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原判,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原审诉讼请求,判令被上诉人继续履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盐城中院民庭已接受20名租赁户的上诉请求。 作者:快报记者徐维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