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限期彻查国资违规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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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9:22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记者成小穿)昨天,江苏省国资委、财政厅、监察厅、工商局联合发文,宣布从现在开始,至10月12日,对全省大规模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和国企规范改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据有关官员说,凡是在2004年2月1日以后,发生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国有企业改制行为的企业,全部列入此次检查范围。检查重点为是否赶进度、信息披露规范与否,焦点则是
针对2月1日以后改制的企业,还要核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情况,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规定程序的执行情况,以及转让信息的披露情况。 另一个重点则是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是否经过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等事项是否经过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职工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转让后职工安置等事项是否落实在产权转让中对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对暴露问题的处理是否及时。 有关负责人在回答本次大检查的目标和意义时表示,就为了核实江苏省内国企改制转让等相关行为中,是否都是“规规矩矩”,所有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和国有企业规范改制都应该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而且国有资产在改制和出让中,不能是一卖了之,而是应该有进有退,于法有据。 对于在监督检查中查出的有关问题,由各市监察局、国资监管机构、财政、工商部门共同协商处理。有关部门要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及时处理。 | |||||||||